打“公司麻将”,赢了可以拿钱,但输了却不用支付现金,只需要写下现金借条即可。“借条”越写越多,不法分子借用法律手段,将巨额赌债变成合法债务,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,让被害人变成“老赖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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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芳有一个幸福的小家,丈夫做生意勤奋上进,儿子乖巧听话,闲来无事她便喜欢约上三五好友打麻将。起初,王芳也是跟朋友十元二十元的小赌,但是有一天她被慧姐带到了一个赌场,从此便开始了她的赌博生涯。
慧姐:在这里打麻将的人都是包赢不输!因为赢了可以用筹码找赌场老板结算现金,输了没钱给老板写一张借条就行了!
王芳:天下竟还有这样的好事儿?!
慧姐:有没有这种好事,你试试就知道了。
抱着试试、玩玩儿的心态,王芳开始流连于这个赌场。最开始都是小打小闹,二十、五十……慢慢地,觉得糊一盘只赢二十、五十元已经不过瘾了,开始一百、两百,甚至一千两千,还主动加翻!不知不觉,半年过去了……等待王芳的不是天天数钱数到手抽筋,而是负债累累、为了躲债东躲西藏!
输了几万十几万的时候,王芳的丈夫考虑到孩子和家庭,不仅变卖了家中唯一的住房、还将一家人赖以生存的铺面也抵押出去,以为可以换回王芳的浪子回头,但输红了眼的人怎么可能理智!王芳一边想着翻本,一边却输的越来越多,没有钱还的王芳,只能给赌场组织者写下借条!但这才是恶魔的开始……
赌场的小弟小乔不停地催债。
小乔:王芳,老子到处堵了你这么多天,今天终于把你堵到了!这是你写的借条,连本带利一共50万,你要是今天不还,你就不要想离开!
王芳:乔哥乔哥,我现在真的没有钱了啊!我该借的钱都借了,房子车子都也卖了,借的钱、卖的钱全部都给你们了,现在我老公不要我,带着娃儿走了,我现在孤苦伶仃一个人,吃了上顿都没下顿,哪儿有钱还你们啊!
小乔:我不管,打电话给你老公、老爸、老妈、所有的亲戚朋友,喊他们给你送钱来!反正今天我们看到钱才放人,没看到钱的话是不会放你走的!
王芳:乔哥啊,求求你了,我是真的拿不出钱啊!你们再宽限我几天嘛……
(两天后)
小乔:妈的,真是晦气,守了这个娘们儿两天,一分钱都没拿到!兄弟们,给我打!
一阵拳打脚踢后,小乔带着他的兄弟扬长而去。但,这还没有结束。小乔回去向赌场老板勇哥报告了找王芳索债的情况。
勇哥:她一分钱不还是吧,小乔,把王芳向我们书写的借条拿着,我们走法律途径,官司赢了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还怕她不还钱!
小乔和勇哥一纸诉状,以民间借贷为由将王芳诉至法院。但王芳在外躲债,不敢出庭,法院缺席判决王芳归还小乔现金借款本息共计50万元,后来,王芳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最后,在扫黑除恶工作中,小乔和勇哥一伙人因为开设赌场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刑罚,王芳在外躲债几年终于可以回家,但回家后仍然面临财产被强制执行、自己“老赖”,她还担心这些会影响儿子的高考和前途,终于鼓起勇气来到了彭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。
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,启动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程序,通过调取原案卷宗、询问当事人、借条笔迹鉴定、核实银行转账明细等方式,查明小乔和勇哥等人利用虚假民间借贷将赌债包装成合法债务,以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方式催讨赌债,严重扰乱司法秩序。于是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虚假诉讼为由,提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抗诉,最终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支持,王芳被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。【文中人物、单位均系化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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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嘉宾
彭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曾杨
Q
什么是虚假诉讼?
A: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,民事虚假诉讼,俗称“打假官司”,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、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、捏造事实、伪造证据等手段,妨害司法秩序,损害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,或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。
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一款第(二)项规定:采取伪造证据、虚假陈述等手段,与他人恶意串通,捏造债权债务关系,捏造民事法律关系,虚构民事纠纷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”。
本案中,小乔和勇哥等人,采取捏造虚假的民间借贷关系向法院起诉,就是采取虚假的实事和证据提起民事诉讼,属于虚假诉讼行为。同时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: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有第一款行为,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,又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。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,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,从重处罚;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。因此,虚假诉讼行为严重的还涉嫌虚假诉讼犯罪。
以法律的名义行不法之事,虚假诉讼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公信,把国家治理的公器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,无疑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。检察机关依托民事检察监督职能,在查清案件实事的基础上,采用提出抗诉、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,监督法院依法对述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改判,有力维护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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