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“黎叔”的原型人物,此人可来头不小,在八十年代初非常有名,他就是有“贼王”之称的黄庭利,鲜为人知的是,他虽为贼王,却是一个瘸子,所以刚走上偷盗之路时,有着“黄瘸子”的绰号,就这样一样身有残疾的人,又是如何获得“贼王”之称的呢?为何又成为新中国的第一个被判死刑的小偷呢?
带着这些问题,我们回顾一下黄庭利的人生阅历。1946年黄庭利生于山东沂南县,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大恶之人,黄庭利也不例外,少时的他也是一个思想单纯、无忧无虑的乡间小伙儿。
随着年龄的增大,黄庭利也感受到生活的压力,当地地处沂蒙山区,多底山和丘陵,也可以说能够耕种的土地并不多。人多地少的现状让当地人的生活压力倍增,70年代末,20岁出头的黄庭利,跟随乡亲来到东北,因为亟待开发的北大荒,需要大批劳动力的加入。
还算老实本分的黄庭利,在东北干了几年,工作报酬虽然不多,但生活条件较家乡是大为改善,对此黄庭利是十分满意的。没想到一次意外的遭遇,却将他平静的生活打乱了,也可以说成为他人生的转折点。
1976年的一天,黄庭利穿越铁道时,因为有心事,根本没有注意疾驰而来的火车。虽然他最后反应过来躲闪了,但他的一条腿被火车撞伤,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。当地铁路部门听闻此事,承包了所有的治疗费用,在黄庭利出院后,还赔偿他不少钱款,也算是仁至义尽了。
此时的黄庭利刚刚30岁,以后的人生路还很长,但成为瘸子的他,不可能留在农场工作了,铁路部门倒是赔偿他一些钱,但并不足以他后半生的所需。那一段时间黄庭利非常迷茫。经常到附近的火车站转悠,一来想想以后的打算,二来想靠着自己的可怜样,向人们祈求施舍,真是人到了难处,不得不低头。
一段时间后,黄庭利发现车站隐藏了不少小偷,他们经常一出手就收获不菲。巨大的利益让黄庭利十分眼红,激起了他心中的邪恶念想。别看黄庭利文化不高,但脑筋灵通,经过一段时间的暗中观察和琢磨,明白了偷窃的技巧,后来他利用自己的可怜样作掩护,也开始得手了。
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规矩,这个火车站也一直由一个盗窃团伙霸占,如今黄庭利侵犯了他们的地盘,被对方几个人狠狠教训了一顿,黄庭利只能灰溜溜的走了。当时有个同行看他可怜,告诉他一个道理:行行都有规矩,你要想在这行混下去,必须技高一筹才行。
听过此人指点后,黄庭利开始四处寻找高人,但哪能那么好找,一年多过去了,黄庭利依然一无所获,偷窃技能倒是提升了不少。一次他盯住一个目标,寻找多次机会才得手,没想到钱包已经是空的了,疑惑之时,旁边走过来一位老人,对他说:“很奇怪吧,钱在这呢!”说完敞开衣服,露出怀中一沓钱。
黄庭利知道这就是寻觅已久的高人,他将自己的经历全部诉说给老者,希望他能收自己为徒。这位高人听完这些后,答应了黄庭利的请求,两年过后,黄庭利学得高人的真传,这位老者也逝世了,在办完师傅后事后,黄庭利决定“出山”了。
黄庭利认为,自己既然已经“技艺高深”,那就应该打出名声。他回到之前那个火车站,施展技巧惊呆对方后,提出要求这个团伙老大李玉方一决高下。李玉方见多识广,看出黄庭利不简单,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输。
两人相约同上一列火车,从出发到终点,谁收获最大谁就赢了。两人一路上收获颇丰,但黄庭利得手的钱款最多,因为有一个非常有钱的目标,先上手的李玉方一直没有寻找到机会,放弃了。接下来的黄庭利却最终得手,光从此人身上就窃得7500元,这可是八十年代,可谓是一笔巨款。
李玉方输了,黄庭利的名号“黄瘸子”也打响了,后来他又接受东北另一个盗窃势力头目老七的挑战,并且轻松获胜,事后按照约定,老七一伙儿归入黄庭利麾下。经过数月的扩张,黄庭利的盗窃团伙已经有上百人之多,他将人员分为三支鬼队,沿着铁路线划分盗窃范围。
那几年乘坐火车的人都有失窃的经历,很多都与黄瘸子团伙有关,尤其是他们团伙犯罪的核心区域新乡,更是十分猖狂,几乎每个到那里的人都有丢钱的经历。所以当时曾流传这样一句话“火车好坐,新乡难过”。
到了1983年,国家进入严打时期,黄瘸子一伙人仍然疯狂作案,特别是华北、东北地区,失窃现象最为严重。地方上也想缉拿他们,但这伙人都是流窜作案,作案地点也大都是在火车上,需要多部门,多地区的配合才行。
时间转到1984年,新乡火车站接连两次发生重大盗窃案,案值每次都超过2万元。不但在当地轰动一时,也引起公安部和铁道部的重视,在两个部门的联合指挥下,进行了一次打击盗窃团伙行动,一举抓获几十人,只可惜团伙头目黄瘸子,以及不少骨干人员仍没有落网。
这些落网成员也都不认罪,甚至还向办案人员叫嚣“你们公安人员,有能耐去抓黄瘸子啊,抓不到他我们是不会认罪的”。看来是否将黄瘸子抓捕归案,是粉碎这一盗窃团伙的关键。经过公安人员的侦查,找到黄瘸子情人的住所,经过多日的等待,终于在此地将黄瘸子抓获。
见黄瘸子落网,那些人没了往日的威风,纷纷向警方交代罪状,提供所了解的内情。在掌握这些线索后,警方对17个省、36条铁路线进行排查,将这一团伙其余90余人悉数抓捕归案,这个祸害数年的特大犯罪团伙终于被警方一网打尽。
刚入狱时,黄庭利认为自己只是犯盗窃罪,在监狱待几年就可以出去,到时又可以回归江湖了。却不料在1986年11月接受审判时,他被判处死刑,他也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判处死刑的小偷。
总结:曾经的黄庭利也是一个品质正常的人,一场不幸经历打乱了他的人生。这样的遭遇值得我们的可怜,但他不该走入犯罪道路,这是条不归路,虽然能够获得一时的荣华富贵,但这是建立在别人损失重大的基础上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黄庭利终于等到接受惩罚的那一刻。











